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面向社会招聘城管执法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城管执法岗:25人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岗1人、健康教育宣传教育2人、传染病防治岗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具体以《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2)为准;
4.执行力、组织纪律性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富有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
放宽条件:①退役军人应聘城管执法岗的,学历均可放宽至大专;②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人员应聘传染病防治岗的,学历均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网上报名和简历推荐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xaks.pzhl.net。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14日18:00。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进行简历筛选。按照1:5的比例择优推荐简历,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1:5比例的一并进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隐瞒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者应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
3.城管执法岗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录用人员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4.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15029246558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1.城管执法招聘岗位表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表